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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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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9 19: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3929521/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文件编号: 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57号
文件名: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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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和《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号)》所附的两批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pdf (705.87 KB, 下载次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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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3929521/content.html  发表于 2020-4-29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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