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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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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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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6 19: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税收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88725&idx=3&sn=dc4fe517f0e9e3313ec9754315bea8aa&chksm=f95052d7ce27dbc13fa68a9273127a09a33d478290ceded66b0107cdacb04fa540a8f895c6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03 17:37
二维码: -



用废矿物油生产的
油料免征消费税

优惠内容
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3〕105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144号)


享受条件
1.废矿物油,是指工业生产领域机械设备及汽车、船舶等交通运输设备使用后失去或降低功效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
2.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纳税人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且该证件上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生产经营范围为“综合经营”的纳税人,还应同时提供颁发《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生产经营范围包括“利用”的材料。
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免征消费税备案时,应同时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该纳税人应予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在此前6个月以内出具的该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标准的证明材料。
纳税人回收的废矿物油应具备能显示其名称、特性、数量、接受日期等项目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生产原料中废矿物油重量必须占到90%以上。产成品中必须包括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应不少于0.65吨。
(3)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


政策执行期
2013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无需报送资料。





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
01
优惠内容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02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03
享受条件
符合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的条件。
04
政策执行期
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05
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无需报送资料。






节能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
01 优惠内容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 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02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03 享受条件
符合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的条件。

04 政策执行期
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05 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无需报送资料。




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
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01
优惠内容
对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02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1〕46号)

03
享受条件
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1.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
2.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标准。
温馨提示
上述所称“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的范围明确如下:
一、餐饮、食品加工单位及家庭产生的不允许食用的动植物油脂。主要包括泔水油、煎炸废弃油、地沟油和抽油烟机凝析油等。
二、利用动物屠宰分割和皮革加工修削的废弃物处理提炼的油脂,以及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食用油脂。
三、食用油脂精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脂肪酸、甘油脂及含少量杂质的混合物。主要包括酸化油、脂肪酸、棕榈酸化油、棕榈油脂肪酸、白土油及脱臭馏出物等。
四、油料加工或油脂储存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用标准的油脂。
04
政策执行期
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05
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无需报送资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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