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64
  • Tax100会员 33395
查看: 1247|回复: 0

【收藏】新年送干货~2023年征期日历来啦!收藏用一年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3-1-6 16: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崇明税务
标题: 【收藏】新年送干货~2023年征期日历来啦!收藏用一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I3MTA3Nw==&mid=2653089689&idx=1&sn=9e9724a4ff73d46ed26d64f980cd3999&chksm=80a72a13b7d0a305c89ee47c4b4a66cd00c2aec0188854b26a76e029117c7b1d9232c4fa94f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04 14:16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申税小微为您送上2023年征期日历↓↓↓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四、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五、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六、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2月27日
齐心抗疫
END

众志成城

851_167299532853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