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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及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通知
广大参保人: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1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及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及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须按时连续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设置待遇等待期,自补缴保费到账后第3个月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请广大参保人在每月20日前通过辽宁税务公众号、辽宁税务支付宝小程序、辽事通APP、各代理缴费银行多种缴费渠道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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