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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闪付”手机APP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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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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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5 00: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西青税务
标题: “云闪付”手机APP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NDA0ODM3NQ==&mid=2247512891&idx=1&sn=dc84ece2285984f38938b240a5e9bef3&chksm=ced44d23f9a3c4355f69c17c87194502f9ea3fac715d29c9c40ec148078c32cb3eb049c4504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04 15:52
二维码: -
一、使用环境
1.“云闪付-城市服务-更多-社保缴费-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二、适用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申报、2022年度养老补缴。

三、缴费操作
1.选择相应的“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姓名”,确认基础信息、参保信息是否准确,点击“查询”。


2.选择“参保人员类别”、“参保险种”及“缴费月份”,“查询”后输入“个人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确认申报缴费信息无误后,选择相应的“属期、险种”,点击“下一步”,跳转到支付界面,点击“缴费”完成缴费。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纳入职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2023年1月 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率为0.5%。现阶段采用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费率的方式进行征收,即在原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增加0.5%,不再增加险种条目。
2、根据津人社局发〔2022〕8号文件规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根据津人社局发〔2022〕19号文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编发:天津西青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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