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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注意!森林植被恢复费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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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2-31 0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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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州税务
标题:
【森林植被】注意!森林植被恢复费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E2MjgyOQ==&mid=2650448592&idx=2&sn=68d35ee2bcb730ca0f85dde21f6f4685&chksm=876b70b2b01cf9a4b962fa37766b5ab1286cfcb56ea227856de326dd7f026d825d7e50e1463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30 12:15
二维码:
-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问
1. 什么是森林植被恢复费?
答
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问
2. 谁需要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答
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问
3. 划转后,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有什么变化吗?
答
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问
4. 划转后,要怎么交森林植被恢复费呢?
答
缴纳义务人应在接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缴费通知后,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费款。申报缴费业务均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问
5. 以前年度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如何缴纳呢?
答
2023年1月1日以前审核(批准)的相关用地申请、应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的上述收入,收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划转以前和以后年度形成的欠缴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
小编还整理了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01
费款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费人可以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jtax.gov.cn),对系统预填的《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行确认,并缴纳费款,无须另行提供纸质资料。
02
费款缴纳
缴费人可以选择三方协议缴费、银联缴费、银行端查询缴款等多种方式缴纳费款。
03
缴费凭证开具
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下载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上载有实际缴交时间、缴交金额。
04
费款退库
划转前已缴纳费款需要退库的,缴费人向原执收(监缴)单位申请,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办理。划转后,资金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同级财政、林业部门复核同意后,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按退库管理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来源: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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