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59
  • Tax100会员 33520
查看: 209|回复: 0

热点问答丨有关森林植被恢复费,你想知道的在这里!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2-12-30 10: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芜湖税务
标题: 热点问答丨有关森林植被恢复费,你想知道的在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yMjgzMA==&mid=2652963050&idx=1&sn=ba2ca63e1db3abe34288fe5977be39d5&chksm=bd36caab8a4143bd2fae36acca4d155bf22fe1b972ea948e3a3fa7a6e712528888c0ae7c3fb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29 18:31
二维码: -


Q
1.森林植被恢复费何时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A: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Q
2.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后,在何地办理申报缴费?
A: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费人向林地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
2023年1月1日以前审核(批准)的相关用地申请、应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的上述收入,收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
划转以前和以后年度形成的欠缴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Q
3.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后的缴费流程是什么?
A: 林业部门负责确定森林植被恢复费应缴费额和缴费期限,并通知缴费人。缴费人收到林业部门缴费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向林地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Q
4.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后,缴费人可采用哪几种渠道申报缴费?
A: 缴费人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报缴费。

Q
5.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后,征收标准、减免政策等有无变化?
A: 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Q
6.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后,多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何办理退费?
A: 森林植被恢复费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林业部门复核同意后,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 END -

来源:芜湖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芜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576_167236779137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