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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上税语] 将房产土地出资变更为资产组出资,三大税种适用了重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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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0 09: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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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陇上税语
标题: 将房产土地出资变更为资产组出资,三大税种适用了重组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28 07:58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Tk2ODk2Mg==&mid=2247491521&idx=1&sn=e166ad523fe3980e30d95fd27e2a5d0f&chksm=ec4ad66cdb3d5f7a7f958a40b9d60437f90ca0f8a34cba9b7c57a1f64f79794af5a3061a6484#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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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相关调整,冲回母子公司内部固定资产转让计提的附加税费:2021年,母公司以位于湖北的房产土地对子公司湖北华原出资并计提转让房产土地相关的销项税及附加税,后将出资方式变更为以位于湖北十堰市的滤清器生产业务相关资产组划转至子公司湖北华原进行增资扩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资产划转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故冲减母公司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及附加税费与子公司湖北华原计提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值税销项税与进项税合并抵销后体现为冲减母公司计提的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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