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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小课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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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02: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了解】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小课堂!(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38398&idx=3&sn=6740047c82aab706c1c0841fa659e9ec&chksm=8baeb402bcd93d1424dab1886bed3d91f975bfb147fe2ac50af91eda0c8b00d5560c05bb306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2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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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读
—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小课堂—
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小课堂开课了!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一份
以利润为基数的扣除项目的知识点干货,
  大家快来一起学习吧!


公益性捐赠

(1)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END
来源:大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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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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