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646
Tax100会员
3379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丨环境保护税批量导入,如何省时又省力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各地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出炉(截至2025年4月1日)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01
|
回复:
0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丨环境保护税批量导入,如何省时又省力?
[复制链接]
广东政策君
广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42409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积分
42409
发消息
2022-12-26 09: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梅州税务
标题: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丨环境保护税批量导入,如何省时又省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I4NTM0MQ==&mid=2650205470&idx=8&sn=3880f92424f0fe78fe1fb48aa8bd8d71&chksm=8363b6acb4143fbafbbe1f5d20ae92167b558f17d2b615235cf7875319988b11950b2407fe3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22 18:28
二维码:
-
You must have an HTML5 capable browser.
第
12
期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5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
为帮助各行各业快速了解、充分享受今年“春风行动”举措,广东省税务局推出【春风“识”里】系列短视频,为您梳理其中最受纳税人关注的部分,让您在轻松的短视频中秒懂、乐享暖心服务!本期重点:
环境保护税批量申报。
我们公司涉及污染物种类很多,排放口也多,一条一条录入数据真是太慢了,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
您可以使用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点击上方视频get具体操作方法哦!
#
01
首先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
02
登录之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模块: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
03
找到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先模板下载,再批量导入
#
04
再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先模板下载,再批量导入
用批量导入的方法操作真是太方便了!这里还有几个关于环境保护税的小疑惑需要您的解答~
请问,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是否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解释,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那建筑施工、交通产生的噪声也是污染,也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吗?
不需要。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虽然也是影响人们工作生活的重要污染源,但考虑到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难度都比较大,例如,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不同建筑施工类型、工艺和位置产生的噪声也不同,很难统一标准,将其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条件尚不成熟。
因此,目前列入《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的噪声仅指工业噪声。暂不对建筑施工、交通产生的噪声列入征收范围。今后随着对噪声污染监测水平的提高,待具备征税条件时,再考虑是否将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纳入征税范围。
那么如何确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呢?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明白啦,环境保护税新知识get!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梅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上海
新疆
陕西
浙江
浙江
安徽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