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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纳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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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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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5 04: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牡丹江税务
标题: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纳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DExMzE5Nw==&mid=2650647986&idx=1&sn=49959c7575f5560c70bf6e9ac6d341db&chksm=8fa58370b8d20a661caadfec4c3ab13c798d41b0eaeb267f12d961e341e9ccfde32c0cdbb69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24 07:31
二维码: -


牡丹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照省税务局工作安排,全省工商银行线上缴费渠道定于2022年12月25日20时全部关闭,停止征收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此,牡丹江市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将于2022年12月25日17时停止征收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系统于12月25日20时关闭。为确保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顺利缴费,在此郑重提醒,如您还未缴纳2022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请务必按照税务系统规定时间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缴纳本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注: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标准按照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标准缴纳,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来源: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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