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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再加码!参加个人养老金您需要了解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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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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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2 22: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波税务
标题: 优惠再加码!参加个人养老金您需要了解这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TAyNTIzNg==&mid=2650697537&idx=1&sn=5e708336df65be075fefca17fbe1d27e&chksm=83809a7ab4f7136cc6a690733a27a2299c6db57e366a88961cb9e44b294255e555d8b76392c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22 17:36
二维码: -
优惠再加码
参加个人养老金
您需要了解这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举措,推进国务院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落实落细,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一起来了解下吧↓
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对应环节
优惠内容
缴费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投资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1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2
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3
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税务部门已经对办税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纳税人通过手机个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并一键推送给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薪时即可享受税前扣除。具体如何操作一起来了解下吧↓

手机个税APP操作步骤
1
获取缴费凭证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进入“首页——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查询打印”界面下载纳税人的个人养老金月度缴费凭证。
一般情况下,每月8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下载上月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2
扫码录入扣除信息
使用个税APP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或者进入“办税——扣除填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右上角的二维码。如果纳税人的缴费凭证是以电子方式存储在手机中不方便扫码,可以使用“扫一扫”界面右下角的“相册”功能打开缴费凭证照片。


纳税人授权个税APP获取其个人养老金缴费数据后,系统即可根据扫码结果生成当月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纳税人核对无误后,请点击“下一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扫描的缴费凭证二维码应为本人的,否则将无法进行填报,系统会予以提示。

3
将扣除信息推送给单位
“选择申报方式”界面,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相应的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流程,扣缴义务人收到纳税人申报信息后将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查看我的扣除信息”界面,查询自己申报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

当然,如果纳税人不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则纳税人提交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来源:个人所得税处、宁海税务
一审:武瑞冬 二审:林永飞
三审:王东辉 四审:周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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