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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扣缴单位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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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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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5 12: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浦税务
标题: 致扣缴单位一封信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MwMjU1OQ==&mid=2247490219&idx=2&sn=13a48a7242c05586d4da6bb39f304fd2&chksm=f99b6adbceece3cd16cfc607f4d9acfc601fb7210215f8362c9b5e7ee1a1f67bf56c57929df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15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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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您提醒单位员工尽快按规定办理,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由于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首次实施,建议您培训、辅导员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或者您也可以帮助员工集中代为办理。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局主管税务所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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