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37
  • Tax100会员 33422
查看: 265|回复: 0

政策随身听 | 对个体工商户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2-12-22 17: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泰安税务
标题: 政策随身听 | 对个体工商户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Tg5MzUwNQ==&mid=2247504209&idx=1&sn=45cebe52b81a7cdc743af70e1a019a89&chksm=fcdba33fcbac2a29148d5c20230b1f2bd8269ae10e6d25cf23086a601ac8d42af93ac9581c0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19 19:00
二维码: -


精彩有约,服务无限。
“政策随身听”,聚焦您的重点关注,
解答您的税费疑问。
发展路上,我们与您同行。

对个体工商户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主要内容:
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实操要点:
厘清收派服务概念。收派服务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其中,收件服务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派送服务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涉及文件: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录音员
郭俞君,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羊流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多次参加系统内外演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推荐文章




253_167170055034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