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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秒懂 | 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进的设备、器具,是否可以正常折旧不选择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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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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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02: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四川税务
标题: 政策秒懂 | 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进的设备、器具,是否可以正常折旧不选择加计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MzMjY1Nw==&mid=2650849106&idx=1&sn=402396582909b1517c3b246b1665f724&chksm=bd384ecc8a4fc7da6eb81df583830c82accfa76171a2f75a4787288f36e18d5cfd47fe5b816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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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2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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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进的设备、器具,企业是否可以选择正常折旧,不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
答: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自愿选择是否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享受。
此项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的,假如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购买了A、B两套设备,其中A设备选择了税前一次性扣除和按100%加计扣除政策,B设备选择实行正常折旧,那么,B设备在税收上只能正常折旧,其折旧部分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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