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31
  • Tax100会员 33538
查看: 275|回复: 0

[税海涛声] 这项包含两种销售行为的经营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6396

2020税务高考

2022-12-19 17: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税海涛声
标题: 这项包含两种销售行为的经营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16 00: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g1MDgzOQ==&mid=2650388071&idx=1&sn=b5b62793c517af1bde668a0b2cc9f172&chksm=88b40e5fbfc387491525605da42bdae33270a839a77d70b3b7b7cdf58f3cb067df640bb8b99e#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点击 关注税海涛声 获取财税实务信息

出租挖机如何纳税
【问题内容】我公司为一设备租赁公司,现将一台挖机出租,同时提供出租期间所需的燃油,请问我公司可以按有形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吗?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11-21
【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在看就点这里吧?
807_167144311918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