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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含大额医疗及长期护理)保险核定及缴费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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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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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05: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宜昌税务
标题: 关于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含大额医疗及长期护理)保险核定及缴费业务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TUzMTk2MQ==&mid=2247537686&idx=1&sn=12aef051643e4f4d375f94f4bc5e27e0&chksm=97dbcbc0a0ac42d6ce4916964ce9ef7f591016e16b35a219d91e206237bddf3c1d56097b9be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15 17:17
二维码: -




尊敬的缴费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基本医疗市级统筹工作,我市将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核定及缴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2年12月26日00:00至2023年1月6日08:00

二、停办业务范围

停办期间,全市医保部门暂停受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申报核定业务,职工医保其他业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业务不受影响;全市税务部门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业务,其他险种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三、停办业务渠道

全市医保及税务部门核定及缴费所有渠道(医保大厅经办、办税服务厅、协作银行网点等线下渠道及湖北政府服务网、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鄂汇办APP、楚税通APP、协作银行APP等线上渠道)均暂停办理。

四、注意事项

停办期间,医保部门前期开具的尚未缴费的核定单信息将自动作废,缴费人需待业务恢复办理后,重新通过医保部门申报核定。请广大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停机前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确保职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医保部门咨询电话:0717-6311198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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