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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审财税] 我们这里解封了,但是公司还是按月给员工发放口罩等防疫用品,请问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扣缴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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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 20: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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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标题: 我们这里解封了,但是公司还是按月给员工发放口罩等防疫用品,请问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扣缴个税吗?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13 06:5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c3MDQ4MA==&mid=2660148178&idx=4&sn=c0b199f05a9af6339e39b690944ddeec&chksm=bdca71cd8abdf8dbb2ffbbe4e4453ccf050c251f84da01cbf70642eb6c4fabf312d758d621b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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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们这里解封了,但是公司还是按月给员工发放口罩等防疫用品,请问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扣缴个税吗?
答复
是的,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药品、医疗用品及防护用品相关实,继续享受免征个税的优惠,但是若是发放的现金,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0 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来源:东审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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