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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业务有很多税收优惠,不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优惠中所涉及的重组是一个意思吗?
到底什么叫重组?
你所理解的重组和政策规定的重组真的一样吗?
税务机关理解的重组和你理解的重组是一回事吗?
看看下面的实务案例在不同税种上的应用,或许能让你对重组及重组所对应的税收优惠,有更加不一样的理解。
【案例】A公司将自有房产对B公司进行投资,是否属于资产重组?纳税人是否一定能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上的重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在增值税优惠上,把重组分为合并、分立、资产出售、资产置换四种形式,至于“等”字,一般企业不要过多联想。
A公司将自有房产对B公司进行投资,是否属于增值税上的重组?是否可以享受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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