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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哥说税 |年底还有发票没收到的话,该如何处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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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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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9 16: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鹰潭税务
标题: 彪哥说税 |年底还有发票没收到的话,该如何处理?(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g5NjU0OQ==&mid=2665299955&idx=2&sn=cdc75c14a9bc3708b6fe31bc83905dbd&chksm=84f963f9b38eeaef0a22618a5f4be11186379f003ae554341c723334ad395d3576baa9e91d5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08 16:14
二维码: -


今天推出第七十二期
赶紧来围观一下吧
???


年底还有发票没收到
如何处理


大家好,我是彪哥。发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财务凭证,转眼就要到年底了,一些企业财务会发现,一年下来有些发票还没收到。无法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可以列支吗?实务中都有哪些热点问题呢?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相关的热点问题吧!


彪哥,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税前扣除凭证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彪哥,如果对方已经失联,或者破产、注销,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办?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1项至第3项为必备资料。)
彪哥,如果企业取得填写不规范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好啦,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的税收资讯,欢迎您持续关注鹰潭税务的《彪哥说税》,感谢您的阅读,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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