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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切换新系统缴费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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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5 23: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马鞍山税务
标题: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切换新系统缴费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A1OTI4MQ==&mid=2660957023&idx=1&sn=998cffb419f97f4d9ca2a45bc4dde879&chksm=8426d921b351503716603504186e6282673be5d363868f889d88872f17e5d0b2bdd757b7b7a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9 17:44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切换新系统缴费事项的通告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
2022年11月29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业务已切换到新系统,并恢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需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仍可以通过微信、皖事通、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进入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参保人在我市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参保缴费时提示“查询不到参保信息”、“参保信息错误”人员,请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中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界面先办理参保登记;登记时提示“已在xx地参保城乡/职工医保”,请参保人联系系统提示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是否已缴纳城乡/职工医保,在原参保地办理暂停参保或退保后方可在我市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参保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有误,可在线上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中的“个人参保信息变更”模块修改,或线下携带相关证件到我市的县区医保经办窗口更改;无法完成缴费的,请联系县区税务部门。
新生儿落地参保登记后,需要线上缴纳2022年度(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可通过门诊共济账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其他线上方式缴费。
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联系方式: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马鞍山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马鞍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微信、皖事通、支付宝缴费流程,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下载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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