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22
  • Tax100会员 33362
查看: 148|回复: 0

答疑┃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受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汇算清缴时还能享受吗?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2-12-2 18: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开发区税务
标题: 答疑┃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受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汇算清缴时还能享受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2MjY4NA==&mid=2652078413&idx=4&sn=de6cfc043dbd9810bc9e5aecae2de7e0&chksm=844f5b5eb338d2486e37e7641d38a19c9574dc8c18124cc37bc5d86bbb9d58abe01a6d6c515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01 18:43
二维码: -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一套感光设备,如果在办理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请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还能享受吗?
答: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该政策。
往期精选
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启动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温馨提示
亦企航┃申报篇——申报的前置事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467_166997550640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