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26
  • Tax100会员 33664
查看: 625|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1995〕2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制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源报表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5 10: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QnIVebeURdVRRgUWmv0R2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所字〔1995〕22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1995〕2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制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源报表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5-01-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制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源报表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1995〕2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税务机构分设后国税系统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了解和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准确、及时地为改革提供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源报表考核评比办法,请各地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区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鉴于机构分设时间不长的实际情况,1994年只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考核。
  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源报表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