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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财税〔2017〕36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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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qysds//201705/t432310.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财税〔2017〕36号
文件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财税〔2017〕36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5-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7〕36号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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