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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业中小企业,2023年阶段性减免“房土”两税优惠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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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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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8 09: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州税务
标题: @福州市工业中小企业,2023年阶段性减免“房土”两税优惠政策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E2MjgyOQ==&mid=2650446873&idx=1&sn=b13ecef7c530775f44b448015a48a463&chksm=876b4e7bb01cc76d70c1c399e4d051d603c323bfd2924c81bd49949f9f348074879af32060d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5 17:50
二维码: -


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福州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发改工业〔2022〕625号)。
《通知》明确,对福州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中小企业,可申请减免2023年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中小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门类,工业中小企业是指上述行业中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上述行业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50%以上。
二、减免期限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中小企业可依申请减免2023年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为: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减免期限为2023年1月至3月(税款所属期);
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减免期限为2023年第一季度(税款所属期)。
三、受理期限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于2023年4月18日前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提交减免申请,有特殊原因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提交减免申请,逾期提交的,税务机关不再受理。
四、受理事项及减免性质名称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提交减免申请,选择税务事项名称为“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SXA03190111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SXA031901118)
  房产税减免性质名称为0008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性质名称为0010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受理提交材料
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时应报送如下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或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工业中小企业提交的减免申请报告应包含所属行业、从业人数、2022年营业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受疫情影响情况等内容。

阶段性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操作指南
本操作指南适用于以下情形:
为支持福州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中小企业可依申请减免2023年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福州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发改工业〔2022〕625号)。
电子税务局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
1.选择实名办税的方式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里点击税收减免

2.进入税收减免模块,点击税收减免优惠审批模块。

3. 选择要申请减免的征收项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受理税务事项,选择受理事项为【SXA03190111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SXA031901118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选择后点击下一步

4. 选择减免【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减免性质名称】【征收品目】【减免征类型】,录入减征额度。
注意
1
减免“有效期起”和“有效期止”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可以选择月、季或者部分月份(如:2023-01-01至2023-03-31)。
2
房产税“征收品目”要按“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分别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无需选择征收品目。
3
“减免征类型”选择“免征”。

5. 点击附送资料上传相应申请材料后保存下一步提交申请。


6.纳税人可在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里查看受理进度。


二、涉税文书查签
7.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进入事项办理涉税文书查签模块查签相应文书,点击查阅二维码打印,即可签收电子文书,核准流程结束。

三、变更从价税源
8. 审批完成后,纳税人进入其他申报模块,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房产税税源采集】界面。

9.在【房产税税源明细】界面,选择申请减免的税源,点击应税明细,进入房屋应税信息表。

10.点击变更,如原税源存在申报信息,系统会提示“已申报并开票,变更后无法作废该属期的申报表”,点击确定继续修改。

11.录入【变更时间】

弹出对话框,点击确定。

此时,减免税信息表会显示增加行删除行按钮,点击增加行后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录入【减免税原值】、【月减免税金额】、【减免起始月份】及【减免终止月份】,录入结束后点击保存

注意
1
变更税源时,要核对减免的“起始月份”和减免的“终止月份”是否与审批的期限一致,不一致的要进行修改。
2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免征或者幅度减征核准在维护税源时减免面积应录入全部土地面积,按额度减征应根据月减免金额倒算出减免面积,减免面积=月减免金额*12/税额标准。
12.从价信息变更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拆分税源。同理,再变更从租税源信息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申报时,系统会自动带出申请的减免税额,核对无误后申报即可。
(来源:福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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