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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高交会丨好消息100%!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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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1-25 13: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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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大鹏税务
标题:
走进高交会丨好消息100%!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zUyMTA5Mw==&mid=2247514472&idx=2&sn=5edf5f2e7ab70c7ebdb06feafe00883d&chksm=ec722ac2db05a3d4e9d45e36b965c77d23082cda86213506f31fb4b55ce6c9a788e3b6764a8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3 17:30
二维码:
-
年关将至
忙碌中的你
是开始期待了
还是开始烦恼呢?
今年一直挂在嘴上的减肥还没有成功
也还没有拐到对象回家过年
想起五大姑八大姨的魔音环绕
是否已经开始恐惧了呢
别着急,小编为你带来一个好消息
国家开始分配对象啦
(醒醒别做梦了)
言归正传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啦!
前言: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
政策优惠内容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优惠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优惠主体: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包括: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以及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仍为75%的企业。
优惠措施:
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计算方式
:
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A公司是一家水污染防治企业,2022年5月10日开始经营,2022年共发生研发费用400万元,打算采取比例法计算第四季度研发费用,第四季度可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是多少?
因A公司成立于5月10日,2022年度经营月份从5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个月,第四季度经营月份数为3个月,则A公司第四季度可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400×3/8=150(万元)。
若按原政策A公司2022年全年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00×75%=300(万元)
适用新政策后A公司2022年全年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00×5/8×75%+150×100%=337.5(万元),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便提高了37.5万元
可见本次政策优惠力度之大,大家快学起来吧!
享受方式
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现行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计算并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
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墙裂推荐大家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哦)
快问快答
0
1
问: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主要受益群体是哪些纳税人?
答:此次新政优惠,受益群体是除以下三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企业:
1.本身就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六大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已经提高至100%的制造业企业;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已提高至10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除上述三类企业外,其他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比例 由75%提高到100%的优惠政策。
0
2
问:我们公司此前按75%比例享受加计扣除政策,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具体怎么享受优惠政策?
答: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2年第四季度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22年第四季度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03
问: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2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共100万元,第四季度按规定计算的研发费用为50万元,全年加计扣除额为多少?
答:2022年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适用 75%的加计扣除比例,第四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适用100%的加计扣除比例。因此,2022年全年加计扣除=100×75%+50×100%=125 万元。
04
问:B公司是一家采矿业企业,第四季度委托其他单位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答:对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以按规定在第四季度适用100%比例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2.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05
问:C公司是一家石油开采企业,前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都发生了研发费用,什么时候可以享受优惠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 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也可以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C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自主选择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也可以在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2022年第四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
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 号);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 年第 23 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年版)》;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十一)《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发布)。
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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