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三字〔1995〕150号
【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本文自2011年10月25日起全文失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直属征收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中,要把机构的证券交易所得作为清理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未缴、欠缴的税款,及时补征入库。
各地对机构证券交易所得征税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要在6月20日前专文报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