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87
  • Tax100会员 33115
查看: 259|回复: 0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七十八期(企业取得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

6145

主题

6146

帖子

6164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164
2022-11-23 04: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七十八期(企业取得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12517&idx=1&sn=264135ae021dc3effe6e41b683878075&chksm=bd542ee18a23a7f7cd51b1a1ce16c668e749a01edfd1e520e1dea94a666a308259902cc8d71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2 17:36
二维码: -

关于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
纳税人
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稳岗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西藏税务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第一条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第三条规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因此,综合上述两项政策,稳岗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企业取得稳岗补贴,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否则,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微信号|tibettax
新浪微博|xztax
·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
451_166914901930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