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曼的国别报告要求
开曼于2017年出台了《税务信息局法》以及《税务信息局国际税务合规(国别报告)条例》以落实OECD的国别报告要求。以上法规的内容与OECD的立法范本高度相符。开曼不征税,没有税务局,税务主管部门称为税务信息局(Tax Information Authority,TIA),其执行机构是国际税务合作司(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Tax Cooperation, DITC)。这些机构的任务就是从居民企业手中获取信息并向别国政府提供。开曼由于不征税,在税收情报交换机制下只向外提供信息,不接收别国提供的信息,所有的国别报告信息都需要自己动手来收集,导致DITS收集国别报告的范围反而最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