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02
  • Tax100会员 28062
查看: 161|回复: 0

大白话税收 | 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规定缓缴期限可继续延长4个月,其2021年度汇算清缴产生的应补税款如何处理?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2-11-21 03: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吉林税务
标题: 大白话税收 | 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规定缓缴期限可继续延长4个月,其2021年度汇算清缴产生的应补税款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kzNTU2Nw==&mid=2247552634&idx=1&sn=8a82ce9ffe9bae667d867d7d68b32c57&chksm=9b1756daac60dfcc742ed5fd193266726cf90bc39cd6247c172575317f2d6494adfb14f464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0 11:37
二维码: -

6.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本《公告》规定缓缴期限可继续延长4个月,其2021年度汇算清缴产生的应补税款如何处理?
了解更多税费知识

关注“吉林税务”抖音号

方法一:

抖音搜索“吉林税务”
找到官方账号
↓↓↓


方法二:

保存下方的二维码
打开抖音搜索页扫一扫

↓↓↓

往期回顾
? 大白话税收 | 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 大白话税收 |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继续延缓缴纳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点击在看!让更多人了解!
381_166897081766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