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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上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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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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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9 00: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关于南京市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上线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723834&idx=1&sn=535c66de00ce17cfeeb69812e1989218&chksm=befb43f0898ccae6f577ab5aa6a652d0a70fca095b6f089bdb81fd74825bf91ea76fa2dfa89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8 17:53
二维码: -



根据国家和省医保、税务部门统一安排,我市将实施市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财务)功能切换上线,现就系统切换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系统切换时间
2022年11月27日(周日)晚6时至2022年12月12日(周一)早6时

切换期间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1、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我的南京”APP、自助服务机等暂停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参保业务。
2、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我的南京”APP、“江苏医保云”APP、自助服务机等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零星报销和财务支付业务。
3、全市各类税务服务窗口、电子税务局、“我的南京”APP、“江苏税务”APP、微信和支付宝缴费小程序、相关经办银行柜面等将暂停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业务办理恢复时间
自2022年12月12日6时起,正式启用新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财务)功能,医保和税务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

注意事项
1、系统切换期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正常办理,请广大居民在2022年12月25日以前务必完成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2、请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11月27日前完成当期医疗保险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11月批量代扣缴费(含采用批量代扣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在11月21日-25日进行,请有关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确保在此期间签约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3、系统切换期间停办相关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南京医保服务热线025-12393、南京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25-12366咨询。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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