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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尚未取得下一年度入库登记编号,能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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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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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15: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威海税务
标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尚未取得下一年度入库登记编号,能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zMTI3Nw==&mid=2650434191&idx=2&sn=d3bf64468987449a18715c80ff8d9741&chksm=833e5a2db449d33b6e797cadf34d87a62c3baee9bfae7824b47279381d3860e9ef8a183b954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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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1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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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尚未取得下一年度入库登记编号,能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尚未取得下一年度入库登记编号,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享受优惠的条件。为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公告明确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以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根据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为便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间合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此提醒企业在每年年初,及时向科技部门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评信息,以便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责编:陶紫伟
编审:赵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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