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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 |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系列:继续执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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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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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15: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泰安税务
标题: 音频 |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系列:继续执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Tg5MzUwNQ==&mid=2247501271&idx=1&sn=7adde8879e41b883c7605c5fe3b4d0c9&chksm=fcdbb7b9cbac3eaf2432625c7ae034a8a389020b1a8bcce851276c63994a1c2f7342a5f020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5 16:54
二维码: -



继续执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内容】《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和《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1]9号)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期限
【享受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2〕2号)


本期主播:
国家税务总局肥城市税务局 李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肥城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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