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23
Tax100会员
33747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福建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啦!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各地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出炉(截至2025年4月1日)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56
|
回复:
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啦!
[复制链接]
福建政策君
福建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9489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9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39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9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399 积分
积分
19489
发消息
2022-11-18 14: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454594&idx=1&sn=ea914acdcd619165bee4902cc0bc96c9&chksm=8b4ad6f4bc3d5fe27e9be570067a48c5f3bc2f5af8a48e14bce3db878c73356b7c46428ac63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7 22:00
二维码:
-
“虽迟但到”~
所属期2021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现在已经
可以申报啦
!
相关政策您都了解了吗?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再学习下吧!
0
1
缴费时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申报,所属期2021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于
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5日
申报缴纳。
0
2
缴费对象
根据
《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按文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照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
3
缴费金额
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单位职工总数0.8%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照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公式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年应缴费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8%-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社平工资*60%
2021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该值由残联部门推送税务部门,核对有异议,请向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反馈。
0
4
优惠政策
?优惠一:免征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优惠二:分档减缴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以上两优惠文件依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2.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第98号)
重要提醒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30人以上非企业用人单位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即上述优惠一、二)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请各用人单位在12月15日前完成申报缴费。
?优惠三:减半征收政策
2022年我市继续减半征收企业应缴纳的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文件依据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负政策的通知(厦财社[2022]18号)
相关链接
1、《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3、《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第98号)
4、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负政策的通知(厦财社[2022]18号)
5、《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申报缴纳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非税收入处、同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