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37
  • Tax100会员 33460
查看: 19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2-11-18 10: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兰察布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OTczNjMzNQ==&mid=2247536477&idx=1&sn=bec225b02a4ac09464fcaec94047da0e&chksm=e8bc25bddfcbacab70b5616722080d1604c2f392c8578279b7cd86429caf8ff92294ae08555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6 09:00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11月份的申报期限、缴款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缴纳期限仍为11月30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END
往期推荐: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有哪些税费优惠?8问8答快速了解
最新版电子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操作步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编发: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编审:徐小康
责编:苏日嘎
220_166873750133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