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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税舟] 拟上市公司老股东不同比例增资的会计处理

匿名  发表于 2022-11-18 09:26:06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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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一叶税舟
标题: 拟上市公司老股东不同比例增资的会计处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7 20:3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EzMDYwMQ==&mid=2651947461&idx=1&sn=fd0fb85812d399398f2293e1b19d3a86&chksm=8c0a1003bb7d9915af4fb62facf698150de93efd09c691c046e8c919333bbba7abf15af5af5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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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老股东不同比例增资的会计处理】
老股东低价获取的股份,是否构成股份支付,应如何计算股份支付费用?
案例:A公司为拟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00万股,实控人甲、高管乙及其他股东分别持有A公司30%、6%及64%的股份。20X1年,甲向A公司以10元/股的价格增资20万股,增资日A公司股份公允价值为20元/股,其他老股东未参与本次增资。
分析: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以下简称问题26),对于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际控制人/老股东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事宜,如果根据增资协议,并非所有股东均有权按各自原持股比例获得新增股份,对于实际控制人/老股东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应属于股份支付。
本案例中,实控人甲为公司提供服务,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及问题26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实控人甲原持股比例为30%,本次增资中共新增20万股,所以甲按照其原持股比例能获得的股份数为6万股,超出的14万股应按照增资日公允价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40万元。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2 年第 5 期(总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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