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58
  • Tax100会员 27965
查看: 526|回复: 0

黑地税函[2011]4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利用房开建安软件强化房开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53
2020-6-15 10: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10542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黑地税函[2011]46号
文件名: 黑地税函[2011]4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利用房开建安软件强化房开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6-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利用房开建安软件强化房开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黑地税函[2011]46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强化房开项目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解决房开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税源随销售发生变化、应征税额不易准确计算的问题,发挥房开建安软件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关联作用,省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房开建安软件涉及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的部分项目内容进行了优化升级,并于近期下发。现就有关项目内容的填录、补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录、补录部分项目内容
(一)对新立项的房开项目,要在“项目认定管理”——“房开项目登记”项下,依据发改委批准文件中记载的该项目配套建造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改造安置住房的建筑面积,填录“免税建筑面积”;依据该项目所处地段对应的土地等级,选择“土地等级”,同时自动生成“土地单位税额”;依据该项目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或国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实地测量的结果,填录“占地面积”;依据发改委批准文件中记载的批准开工建筑面积,填录“建筑面积”;依据预(销)售许可证标注的发放日期填录“预(销)售许可证发放日期”。
(二)对立项超过1个月的房开项目,要在“项目管理认定——项目《预(销)售许可证》发放日期及土地税设置”中,依据前款要求做好各项数据的补录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对于上述项目信息的填录和补录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各环节责任,据实完整准确填录,各县(市、区)主管局长要亲自审核把关,同时将纸质证明材料存档备查。补录工作务于7月底前完成。
(二)从即日起,房开项目销售在开具发票时,对于地税机关代管监开和代开发票的,地税机关除查验原来要求的各项资料外,还需查验入户证明资料并留存备查,方可开具销售发票;对于自开票的,开具发票时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三)优化后的房开软件将分项目和纳税人按月自动计算生成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各管理员要及时督促各房开企业足额申报缴纳。
(四)今后房开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统一在房开软件中登记,税务登记—房产、土地、车船信息项下,仅填录房开企业的办公用地和其他用地信息。原登记信息与此规定不符的,从即日起照此更正。
(五)各市(地)要于8月10日前,将本地的落实情况上报省局财行税处(王振平邮箱)。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