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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来税往] 电子烟消费税要点指引,申报操作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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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11-14 16: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自2022年11 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为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进一步明确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
01政策要点
征税对象
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税率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符合3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记得及时与税务机关确认“电子烟”消费税税种认定情况哦!
02开票要点

税务总局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销售电子烟应当选择“电子烟”类编码开具发票。
03申报要点

符合3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从事生产、批发电子烟业务应当按规定填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具体申报操作流程
第一步: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图形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选择实名办税人员并验证,可选择“密码”、“短信”或“人脸识别”验证方式登录。


第二步: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选择【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

第三步进入填写表单界面,按实际情况及页面要求填写表单。

第四步:点击申报按钮,确认弹窗信息,进行申报,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第五步:返回主页,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可按条件查询申报信息。


来源:本文由税来税往整理发布,素材来源:财务第一教室、厦门税务。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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