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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税舟] 这些出口骗税是怎么骗的?

匿名  发表于 2022-11-14 09:40:15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一叶税舟
标题: 这些出口骗税是怎么骗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2 17:4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EzMDYwMQ==&mid=2651947426&idx=1&sn=fe0954314dc51073e5b16e385f1dfec6&chksm=8c0a1064bb7d997260c457276d4c0d9134c614db4eff7e2ef170d91dc420d3332942f9d14c5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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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揭阳税务公示多起出口骗税处罚案件
一叶税舟整理
税务行政处罚公示是一项基本的制度,需要对行政处罚文书在适当的地方(包括实体场所、报刊杂志或者官方网站等)进行公开公示。近期,揭阳税局公示了多起涉及出口骗税的税务行政处罚公示,一叶税舟进行了汇集整理,便于观察出口骗税或者违规退税的基本情形。
文书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揭阳市日欢塑料实业有限公司“揭税稽罚〔2022〕45
该公司存在备案单证资料不齐、提供虚假备案单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一)存在备案单证资料不齐的问题。
该公司共8份备案单证不齐,涉及出口额3,865,438.53元。
(二)存在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问题。
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涉及182份虚假提单,涉及出口额105,647,567.30元。
(三)骗取出口退税。
该公司存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根据船公司提供的海运提单和订舱单等资料,专案组找到1个集装箱对应1份报关单的真实货主,出口的货物的品名为鞋子,该报关单涉及申报出口金额为650,822.04元,涉及多退税额合计104,131.53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一)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三)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五)《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五条第(一)项
——各个案件中主要是五类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因此其依据相应的有列示,为了减少重复,编者税舟给予总列示。
(一)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及出口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情况处以10,000.00元罚款。
(二)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行为处50,000.00元的罚款。
(三)我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104,131.53元。
揭阳市正启实业有限公司“揭税稽罚〔2022〕40号”
该公司存在备案单证资料不齐、提供虚假备案单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一)存在备案单证资料不齐的问题。
该公司共16份备案单证不齐,涉及出口额7,793,630.60元。
(二)存在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问题。
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共计112份,涉及出口额62,197,067.58元。
(三)骗取出口退税款。该公司存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根据船公司提供的海运提单和订舱单等资料,专案组找到2个集装箱对应2份报关单的真实货主,货柜CCLU6630890(出口货物品名为鞋子、饰品)的真实货主为广州瑞特贸易有限公司,货柜FSCU4839070(出口货物品名为鞋子)的真实货主为境外企业YEAHYET COMPANY LTD,上述2份报关单涉及申报出口金额为1,058,154.24元。
(一)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及出口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情况处以10,000.00元罚款。
(二)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行为处50,000.00元的罚款。
(三)我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169,304.67元。
揭阳市锦骏鞋业有限公司“揭税稽罚〔2022〕41号”
你公司存在提供虚假备案单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该公司存在提供虚假备案单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一)虚假备案单证
经外调,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该公司17笔出口报关单业务提供的备案提单与检查人员从上述17笔出口报关单业务对应的国际货运公司调取的真实提单存在发货人、重量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共计出口金额1,558,332.60美元,免抵退税额1,678,398.85元,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
上述17笔提供虚假单证的出口报关单业务涉及出口金额1,558,332.60美元,免抵退税额1,678,398.85元,已全部实现退税。
(二)骗取出口退税
该公司申报的两笔出口报关单(报关单号为531620190165731304、531620190165731290,集装箱号为CCLU7871382)的出口业务信息和实际出口信息完全不符,且已申报出口退税并收到所退税款,共计免抵退税额105,982.17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骗税行为,骗取出口退税金额105,982.17元。
(一)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处50,000元的罚款。
(二)该公司上述2笔出口报关单业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我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105,982.17元。
揭阳市上东源鞋业有限公司“揭税稽罚〔2022〕44 号”
该公司存在隐匿内销收入、备案单证资料不齐、提供虚假备案单证、套用他人出口货物信息申报出口退税的行为。
(一)隐匿内销收入,构成偷税。
该公司部分销售收入未记入账内,未申报缴纳相关各税费。根据嘉华公司、鸿冠公司提供的该公司的送货单明细及《情况说明》确认委托该公司生产加工PU鞋底的2019年含税销售金额合计1,729,632.60元,2020年含税销售金额合计1,042,502.00元,2021年含税销售金额合计2,881,551.00元。
(二)存在备案单证资料不齐的问题。
该公司共1份备案单证不齐且无法重新提供,涉及一笔出口业务,涉及出口额543,728.05元。
(三)存在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问题。该公司提供虚假海运提单66份,涉及出口额38,374,877.68元;提供虚假货代提单41份,涉及出口额24,746,037.68元。
(四)存在套用他人出口货物信息申报出口退税的问题。
根据船公司提供的海运提单和订舱单等资料,专案组找到4个集装箱对应报关单的真实货主,涉及出口金额合计2,945,797.59元。
(一)对该公司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
(二)我局依法对该公司偷税税款(其中增值税657,823.6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6,047.66元,企业所得税1,035,870.96元,合计1,739,742.3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869,871.30元。
(三)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及出口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情况处以10,000.00元罚款。
(四)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行为处50,000.00元的罚款。
(五)对该公司套用他人出口货物信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我局依法对该公司处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罚款金额454,725.75元。
揭阳市润垒峰鞋业有限公司“揭税稽罚〔2022〕43号”
(一)骗取出口退税
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期间,集装箱号为WHLU5715585、HMMU6359132的3笔出口报关单业务,出口金额:179,605.00美元,免抵退税额共计156,279.47元,该公司申报信息和实际出口信息完全不符,且已申报出口退税并收到所退税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骗税行为,骗取出口退税金额156,279.47元。
(二)虚假备案单证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该公司52笔出口报关单业务提供的备案提单与检查人员从上述52笔出口报关单业务对应的国际货运公司调取的真实提单存在发货人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共计出口金额24,330,379.82元,免抵退税额3,162,949.38元,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第九条第(二)项第5目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
(三)备案单证不齐
该公司22笔出口业务缺乏第三方出具的提单,实际免抵退税额为1,215,409.10元。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2013年4月1日执行)第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行为。
(一)我局依法对你公司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处以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 156,279.47元
(二)我局依法对你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处50000.00元罚款
(三)我局依法对你公司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及出口备案单证的情况处以10,000元罚款
揭阳市仁泰鞋业有限公司“揭税稽罚〔2022〕42号”
(一)骗取出口退税
该公司所属期2019年12月存在套用他人出口货物信息并提供虚假的出口货物备案单证骗取出口退税的事实,涉及2份出口报关单(海关出口报关单编号:530420190046357832、530420190046357814),出口金额合计1384020.88元,免抵退税额179922.72元。
(二)提供虚假备案单证
该公司2019年至2021年期间44份海运提单存在提单号、航次、格式、发货人、收货人、目的港、货物立方数、重量、件数等提单项目不一致的的情况,涉及出口业务44笔,出口金额2934144.27美元,免抵退税额2711847.06元。
(三)使用票款不一致的发票进行抵扣
2020年度,该公司从揭阳市金丰泰工贸有限公司取得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资金回流的情况,存在使用票款不一致的发票进行抵扣的行为,造成少缴税款,已构成偷税,少缴税款合计125042.29元。
(四)对外虚开发票
该公司2021年度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金额196141.60元,税额25498.40元,价税合计221640.00元。
(一)我局依法对你公司骗税行为处骗取税款1倍罚款179922.72元
(二)我局依法对你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处50000.00元罚款
(三)我局依法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62521.15元
(四)我局依法对你公司的虚开发票行为处以50000.00元罚款
揭阳市钦骏鞋业有限公司“揭税稽罚〔2022〕46号”
该公司存在备案单证不齐、提供虚假备案单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一)备案单证不齐。报关单号为531620190166859430等11笔出口缺乏海运提单,涉及免抵退税额523767.00元。报关单号为531620190165915512、531620190165915467两笔出口缺乏全套备案单证,涉及免抵退税额为106414.29元。以上13笔出口报关单业务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2013年4月1日执行)第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行为。
(二)虚假备案单证。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该公司33笔出口报关单业务提供的备案提单与检查人员从上述33笔出口报关单业务对应的国际货运公司调取的真实提单存在发货人、重量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共计出口金额:1,935,156.00美元,出口免抵退税1,717,280.39元,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上述33笔提供虚假单证的出口报关单业务涉及出口金额:1,935,156.00美元,出口免抵退税1,717,280.39元,已全部实现退税。
(三)骗取出口退税。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报关单号为530420200040525407、530420200040525408,集装箱号为TEMU7591615的2笔出口报关单业务,该公司申报信息和实际出口信息完全不符,且已申报出口退税,共计免抵退税额147408.11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骗税行为,骗取出口退税金额147408.11元。
(一)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出口备案单证的情况处以10,000元罚款。
(二)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处50,000元的罚款。
(三)对该公司2笔出口报关单业务假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我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147,408.11元。
广东聚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揭税稽罚〔2022〕47号”
该公司存在备案单证资料不齐、提供虚假备案单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一)存在备案单证资料不齐的问题。
该公司共72份备案单证不齐,涉及出口额44,709,501.65元。
(二)存在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问题。
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问题,涉及135份虚假提单,涉及出口额70,012,575.15元。
(三)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
该公司存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根据船公司提供的海运提单和订舱单等资料,专案组找到6个集装箱对应6份报关单的真实货主,货主分别是汕头市、东莞市、广州市和香港等地的企业,出口的货物的品名为女装鞋、饰品等,涉及出口金额合计2,910,999.78元。
(一)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及出口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情况处以10,000.00元罚款。
(二)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行为处50,000.00元的罚款。
(三)我局依法对该公司骗取税款处以一倍金额465,759.97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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