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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已经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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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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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0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2023年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已经开始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454037&idx=1&sn=896a08a819219f5bfbc0206fdbba9fa8&chksm=8b4ad4a3bc3d5db5ff81046e61a8f4a941a5b7773d834941fe288854bc8b72d9cc638818c6d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0 22:00
二维码: -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2]27号)和《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医保〔2022〕10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参保缴费政策有什么规定,
需要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小编给你划重点啦~



一、医保年度


2023年医保年度按自然年度执行,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
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代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需缴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

01
集中参保登记时间
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集中参保时间的可在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日常参保。
02
集中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错过集中缴费时间的可在参保当月4日至月底办理日常缴费。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可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部门将于11月16日开始发起一卡通代扣缴费,请有办理一卡通代扣的参保人确认绑定代扣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以便及时扣款。

四、查询渠道

NO.1
缴费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社保服务”、“i厦门”APP-厦门税务专区→选择相应功能进行查询。
NO.2
代缴单位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的“社保业务”→“城乡医保”→“社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
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
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
以及缴费情况。


五、退费申请


对于拟申请退还已征收入库的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必须在2023年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2023年1月1日)之前提交退费申请。

六、其他事项

1.参保信息变更
参保人需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或停保的,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居(村)委会、学校办理变更或停保手续,也可以登录“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厦门税务专区,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功能办理停保。
2.离校学生停保处理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简称高校)对于毕业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办好停保手续。除高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含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对于在2022年11月15日之前已离校(往届毕业、已转学)的学生,学校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办好停保手续。
3.年满18周岁非本市户籍各类人员被停保后续处理
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2022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点)的原身份为“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本市户籍残疾未成年人”、“非本市户籍免缴费未成年人”的参保人,依据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将自动停止2023年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以上人员需以其他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通过居(村)委会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END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社会保险费处、同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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