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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度缴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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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0 15: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北税务
标题: 关于调整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度缴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zA5NDUwNQ==&mid=2652140824&idx=1&sn=9d3c97684c782bec4785f0528b704893&chksm=800a171eb77d9e0827388eebae11cc9f174d82ace7294cbc150af7b03e96d674b026512eb27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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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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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度缴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4号)规定,现就调整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度缴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据此核定调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缴费额为766.4元/月,最高缴费额为3832元/月,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参保人员可向所属县、区社保中心自主申报选择缴费额。未申报的,原缴费额在766.4元/月—3832元/月之间的,仍按原缴费额执行;原缴费额低于766.4元/月的,从11月份开始按766.4元/月执行,并逐月补收1-10月份差额部分。例如:原每月缴费额685.82元的,从11月份开始按766.4元/月执行,并需补缴1-10月差额805.8元(766.4-685.82=80.58元/月)。
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季、半年或年缴纳社保费,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未按时缴纳或需补缴差额的,在2022年度缴费存在困难的,可在2023年底前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委托银行代扣、银行或者税务服务大厅窗口、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和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皖事通(“更多服务”-“税务服务”-“灵活就业社保缴费”)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自助查询机、各县区社保大厅业务窗口等方式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和缴费情况。如有联系方式、住址等参保信息不全或变动的,请及时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基础信息变更登记,或至各县区社保大厅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人社咨询服务热线:0561-12333
相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1-3198139
杜集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1-3091559
烈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1-4685217
濉溪县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 咨询电话:0561-6085065
税务咨询服务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相山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561-3193308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杜集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561-4016223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烈山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561-4686513
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561-6888302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5日


- END -

来源:市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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