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48
  • Tax100会员 33303
查看: 658|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明电〔200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9402
2020-6-14 11: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xi.chinatax.gov.cn/zcfg/detail/sx-11400-3815-1698821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发明电〔2005〕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明电〔200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1-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125号)下发后,部分省市税务机关询问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比照设置的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国家税务局事业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二、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人员组成等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34号)要求执行。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34号)文件第一条中“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办事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的规定停止执行。
  附: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6号)(编者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34号)(编者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