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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声音我在听】@高新技术企业,这些关于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的12366热点问答不容错~(12366热点问答第七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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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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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1-7 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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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静安税务
标题:
【您的声音我在听】@高新技术企业,这些关于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的12366热点问答不容错~(12366热点问答第七十三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jU2NTUxNQ==&mid=2677690295&idx=2&sn=5e9dcc29a9f11453623a9f2179d28358&chksm=85a85853b2dfd1450a4fe4b3e87909399ed7125d1bd8d49bfd1f328025449a765b4862f06f0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04 17:23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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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
热点梳理
问答来啦
您知道吗?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升级啦!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年底前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今天申税小微就为大家整理了一期相关的12366热点问答,赶紧来看看吧~
1.
我公司是一家通讯研发企业,假设今年11月才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是我企业在10月购进了一辆运输用车,请问是否可以在取得资格后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
答:
可以。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
2.
我公司是一家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研发企业,11月预计购进一批原材料加工后销售,请问这批原材料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吗?
答:
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中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您公司购买的原材料不属于固定资产,所以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
3.
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今年11月预计购置一批价值150万的生产设备,并符合此次扣除新政的条件,如果企业2022年汇算清缴的企业所得税额为负值,形成了亏损,该项固定资产的加计扣除金额还没有扣完,请问以后年度还能继续扣除吗?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您公司购置生产设备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税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将自动增加企业亏损,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
4.
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10月用现金购置了一台5000元的机械设备且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设备因运输原因,预计2023年1月才能到位,请问这台机械设备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吗?
答: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第四季度以货币形式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您公司不属于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且取得发票的时间在2022年第四季度,可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
5.
我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今年10月1日购置了一套生产设备,如果在办理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请问在办理2022年汇算清缴时还能享受吗?
答:
可以。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该政策。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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