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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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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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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5 00: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通税务
标题: “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cwMzU0Ng==&mid=2247540243&idx=4&sn=a39d697e8739b450faf87a23b80bd992&chksm=f9960c06cee18510c118926c18c48159ab21d23b2ba4134cf2d55ca3fa9ec95576cfa063c3b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04 16:48
二维码: -



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的新跨越。南通税务结合江苏省税务局195个“零跑动”事项和本地线下高频业务发布系列操作指引,关注我们“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主题专栏,就可以轻松了解发票办理、线下高频业务、申报纳税等办税缴费事项。点点鼠标,动动手指,一次性玩转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让您足不出户便捷办理。


“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业务类型:
1、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功能概述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在线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税源采集
1.点击进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点击左上角“房产税源采集”或“土地税源采集”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2.点击进入土地税源采集界面:
(1)据实选择对应纳税人类型、土地所属(行政区划)、土地坐落详细地址、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土地取得时间、土地取得方式,填写土地坐落详细地址、土地名称、土地总面积(平方米)、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点击保存,提交。


(2)提交之后系统提示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点击“是”,进入对应税源维护界面。在“土地应税明细信息”选择对应的土地等级。如该土地符合减免优惠政策,点击左下角“增行”可选择录入对应的减免信息。

(3)点击保存,提交,通过页面校验后即可成功。
(4)注意事项:
如需对已采集的土地进行查看、修改、维护税源明细、义务终止、删除等操作,可在下图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界面进行操作。

①如需修改税源登记信息,点击修改,进入税源明细表,据实修改后点击提交,通过页面校验即可。

②如需维护应税明细,点击维护税源明细,进入应税信息维护界面,选择需要维护的应税明细信息,点击“变更”,可对其土地等级、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维护。“变更日期”为该税源应税明细发生变更的当月,将于次月发生对应的纳税义务。

③如需终止该税源纳税义务,点击义务终止,据实选择土地转出时间,点击页面左下方纳税义务确认终止,即可完成操作。如需恢复已终止的纳税义务,同样路径操作可注销义务终止,恢复该税源的纳税义务。

④如需要删除已采集的土地税源信息,直接点击删除即可操作,但已经有申报记录且已开票缴税的税源无法删除。

3.点击进入房产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1)据实选择对应纳税人类型、房产属性、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房产取得时间,填写房产名称、房屋坐落详细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注意事项】:当“纳税人类型”选择非“产权所有人”时,“所有权人名称”为必填项。

(2)提交之后系统提示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点击“是”,进入对应税源维护界面。据实在左上角选择“从价信息”或“从租信息”。
①从价信息。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房产原值 (房产计税原值(含地价))、出租房产面积(平方米)、其中:出租房产原值、符合条件的减免税信息。点击提交,等待系统数据同步即可。

②从租信息。填写出租面积、合同租金总收入、申报租金收入,选择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填报适用的减免税信息。点击提交,等待系统数据同步即可。

(3)注意事项:如需对已采集的房产进行查看、修改、维护税源明细、义务终止、删除等操作,可在下图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界面进行操作。

①如需修改税源登记信息,点击修改,进入房源信息表,据实修改后点击提交,通过页面校验即可。

②如需维护应税明细,点击维护税源明细,进入应税信息维护界面,在“从价信息”页面,选择需要维护的应税明细信息,点击“变更”,可对其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出租房产面积、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维护。“变更日期”为该税源应税明细发生变更的当月,将于次月发生对应的纳税义务。

在从租信息页面,选择需要维护的应税明细信息,点击“变更”,可对出租面积、合同租金总收入、申报租金收入等项进行维护,“变更日期”为该税源应税明细发生变更的当月,将于次月发生对应的纳税义务。
如需录入新的从租应税明细,填写出租面积、合同租金总收入、申报租金收入、合同约定租期起止以及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应注意新录入的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不得与已存在的从租应税信息所属期交叉。

③如需终止该税源纳税义务,点击义务终止,据实选择房源转出时间,点击页面左下方纳税义务确认终止,即可完成操作。如需恢复已终止的纳税义务,同样路径操作可注销义务终止,恢复该税源的纳税义务。

④如需要删除已采集的土地税源信息,直接点击删除即可操作,但已经有申报记录且已开票缴税的税源无法删除。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功能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本功能在线办理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网上申报
1.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在“其他申报”中点击进入“文化事业建设费月(季)申报”功能。

2.选择所属期后,进入纳税申报模块。
备注:若纳税人同时存在广告业和娱乐业税目,在此环节系统会有弹窗提示,可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目后进入申报流。

3.在填写申报数据之前,需点击数据初始化,提示数据初始化后,会清除已填写的数据。



4.数据初始化成功后,点击修改,进入数据申报填写。

5.填写完成后,电子左上角保存后,返回申报页面,点击申报,弹出对话框提示本次所需缴纳税(费),点击“是”,待右上角倒数结束后点击“刷新”后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可。


涉税查询
此功能提供查看打印申报表、在线预览、下载等相关操作。
1.申报成功后可电子左侧“涉税查询”。

2.输入相关查询信息,如申报的日期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相关的数据。

3.点击相关税(费)后面的查看,即可在线预览或下载申报的明细数据。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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