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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办税 连心服务】连小税之说操作——发票票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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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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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5 00: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智慧办税 连心服务】连小税之说操作——发票票种核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50991&idx=1&sn=fe2f3e8d8e6eaf62f58be77da2942235&chksm=803ec2dcb7494bcacc5f343a3ee92a9a587bea712882904504a7d1fd5fa10edb59814eacf5e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04 16:44
二维码: -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及连云港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便捷化、智能化。结合江苏省税务局“零跑动”操作指引,连云港税务局对本地线下高频事项进行了梳理,并持续开展【智慧税务 连心服务】系列操作主题专栏。让您随时随地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功能概述】

纳税人可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进入发票票种票量核定功能,录入相关数据并填写用票人信息,对本企业的发票票种、票量、限额等信息进行申请。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选择“发票使用”,点击进入“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功能。




二、点击进入“发票票种核定确认表”,据实填写领票人信息(如采集过该信息,以后系统会自动带出)。系统会自动带出已有发票信息,选择“申请类型”后即可删除或变更已有票种信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对应的领用数量、最高开票限额、离线开票时限、离线开票总金额等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需在税务行政许可菜单申请及变更),点击“添加”可以新增发票种类。





三、据实填写定额发票累计领用金额及经办人信息,点击“保存”,经过页面校验后,点击“提交”,填写承诺声明。



四、申请结束后,登记电子税务局,打开“互动中心”,选择“我的消息”,点击“我的提醒”跳转新界面后,点击排序选择时间从新到旧,可查询当前的流程状态和退回原因等相关信息。也可以打开“我要查询”,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申请结果。



【江苏税务APP具体操作】
一、以企业身份登录APP,点击“办税”,选择“发票使用”中的“发票票种票量核定”,或在“增值税”菜单中查找,也可直接使用搜索栏搜索该功能,找到该功能后点击进入。


二、进入该功能后需进行人脸识别和活体检测。请将人脸置于屏幕中央保持不动,并移动手机远离面部,检测成功后进入该功能。


三、填写具体信息。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发票票种票量的新增、变更、删除的操作,或者新增、变更、删除领票人信息。
若只需删除票种,选择需要删除票种右下方的“删除”按钮即可;若需变更或新增票种票量,点击“变更”或“新增”进入填写页面,填写具体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跳回上级页面,新增或变更的内容会体现在该页面上。
领票人信息维护同上操作。
填写完成所需新增、变更、修改的信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一步”进入提交界面。




四、确认提交。进入确认提交页面,对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发起申请,若还有需修改的内容,点击“返回”回到上一级页面继续修改。


五、提交完成。纳税人提交成功,等待税务端审批,具体状态可在“我的—我的办税—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查看。


【注意事项】


1、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完成票种核定后,还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
2、增值税发票核定智能审核系统审核不通过后纳税人可以点击被退回的流程后面的“再次申请”按钮,发起再次申请的发票流程,流程将转人工审核环节,相关信息自动写入金三系统。
3、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等需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33 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税务机关为符合条件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6、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按次限量控制,可以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放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7、(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2)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服务。
(3)税务机关按照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
(4)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编发:连云港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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