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减免政策
| 减免项目名称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1
| 救灾及重建
|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减免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四条
|
2
| 救灾及重建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船免征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 第三条第(四)项
|
3
| 环境保护
|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四条
|
4
| 支持三农
|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三条第(一)项
|
5
| 体育
| 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免征车船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 第一条第(十)款
|
6
| 国防建设
| 军队、武警专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三条第(二)项
|
7
| 交通运输
| 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五条
|
8
| 外籍人员
|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三条第(四)项
|
9
| 其他
| 对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免征换发当年车船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63号
|
|
10
| 其他
| 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三条第(三)项
|
11
| 其他
| 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