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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枣”课|2022年10月枣庄远程问办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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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 00: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办税“枣”课|2022年10月枣庄远程问办热点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38248&idx=2&sn=c866e16fd2876d51d55e8c3d13caea7d&chksm=85382a9bb24fa38d63b22889bbdd8931cee8ce37b64c3ca55fedb1fd791b489727af24974de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31 15:16
二维码: -


1.在电子税务局怎么签署三方协议,目前支持哪些商业银行网签三方协议?
处理方法:纳税人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签署银税三方划缴协议套餐”或“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办理网签三方协议业务,目前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128家。
网签三方协议操作说明如下:
适用范围:纳税人已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且未签署三方协议或已签署划缴税款协议需要更改、作废的。
新办户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首先完成“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第二步:网上银行申请:纳税人登录网上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提交的银行)填写申请。
温馨提示:使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账户的用户不需操作此步骤,直接进入电子税务局操作第三步即可。
第三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网签三方协议”模块,填写“税库银划缴税款协议网络签署申请”。
首先选择纳税人银行账号登记信息,然后阅读“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确认申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主管机关、三方协议号、银行名称、缴款账号、缴款账号名称、申请人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保存”后,申请信息自动提交至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通过税库银系统自动与商业银行完成三方协议验签。可查看结果状态、打印委托划缴税款协议等。
已签署用户需要更改协议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撤销原划缴税款协议
第二步:作废原划缴税款协议。
第三步:完成“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第四步:填写“税库银划缴税款协议网络签署申请”。
2.我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安置了3 名残疾人就业,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为何系统未显示减免信息?
处理方法: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您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适用此减免政策。

3.小规模企业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享受疫情期间全额减免,如何维护税源信息?
处理方法:请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菜单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税种信息列表界面如下图:

点击税种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右侧对应的“税源采集”操作按钮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如下图:

选择需要变更的土地信息,点击“应税明细”按钮,系统显示土地应税明细信息,如下图:

点击“变更”按钮,系统提示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是否继续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

确定后系统展示土地信息、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减免税信息,如下图:

在变更界面修改土地应税信息,选择变更时间(注意:新修改的信息在变更时间的下一个月开始生效),在减免税信息下增加行,选择减免性质代码为0010011607抗击疫情减免,填写“减免面积”,系统自动计算减免金额,减免起止月份默认为减免年份的1-12月份(如上图),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应税信息修改完成。
4.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印花税如何申报?
处理方法: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新增税源和新增税源(旧)的界定,根据2021年6月10日通过的[主席令13届第89号]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采集2022年7月1日(含)以后属期及2022年报,请使用【新增税源】;采集2022年7月1日以前属期,请使用【新增税源(旧)】。

税目选项为产权转移书据时,子目为必填项,监控不得为空;当税目选项不为产权转移书据时,子目据实填报。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必填项,监控不得为空,否则不予保存通过,当应税凭证数量大于1时,该项自动取税款所属期止项的值。
以上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按照以往申报流程点击右上角“跳转申报”选择采集完成的税源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表,确认数据无误后 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表即可。
5.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申报表怎么填?
处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三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6.我单位为制造业中型企业,申报所属期为2022年9月的增值税,为何没有享受延50%缓缴纳税款的优惠政策?
处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的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由于所属期为2021年10月和2022年1月的税费缓缴期限已到期,纳税人按规定应在2022年8月缴纳入库,不适用本《公告》。
所属期为2022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7.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提示:未查询到此人医疗的参保险种信息,如何处理?

处理方法:缴费人需要去缴纳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医保部门,维护参保登记信息。维护参保登记信息后,半个工作日左右即可正常缴纳。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审核:武广文
编校: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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