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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审财税]
紧急通知!2022继续教育新规定,小心和到手的证书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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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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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1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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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标题:
紧急通知!2022继续教育新规定,小心和到手的证书失之交臂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28 06:5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c3MDQ4MA==&mid=2660145839&idx=1&sn=d0785bc8f1a81f32b9fd9c0c3a78ec3f&chksm=bdca48b08abdc1a6f8f883e96ba0078c2d6a8c1d81b5df31439d5b0c33bdb6dd458ed0e8f28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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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3分钟,学习一个财税小知识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否则......
1
或将告别会计行业
如果告诉你不接受会计继续教育,就很可能告别会计行业,你相信吗?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考试取消后,会计继续教育不再跟证书挂钩,而是跟人挂钩,明确规定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2
直接影响职称考试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相挂钩。
报名条件审核时,中级报考人员所需提供材料之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需提供从事财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根据规定学历报考条件所需年限,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以便于认定从事财会工作年限。
考试合格人员后期审核时:需要当年继续教育完成证明。
由此可见,会计继续教育事关每一位会计人员的考证之路,按照会计继续教育的发展趋势,继续教育记录将成为会计考试的硬性条件之一。
3
影响工作中的岗位申请及评选升迁
我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汇总
(一)什么人需要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
目前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是针对会计人员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属于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要求,会计人员每年都要完成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您现在如果属于以上会计人员,就需要做继续教育。如果不是就不需要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教育。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如何补以前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果不补影响我已经取得的会计职称证书吗?影响考取上一级会计职称证书吗?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目前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暂不支持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以前年度没有申请继续教育,目前对您已取得的职称证书没有影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二十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我在教育机构学习继续教育课程,怎么录入系统?
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所以您在网络培训机构学习的继续教育学分,由培训机构导入,无需再个人申请。
查询机构网址:北京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教育机构如您已经在公示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学习完成,但未在系统查询到记录,请尽快与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联系核实是否导入。
(四)通过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学历教育可以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吗?
1.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20〕190号) 第十一条,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会计专业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所以,您当年参加并通过学校的会计专业考试,可以上传成绩单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2.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上传当年成绩单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
(五)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还是户籍所在地进行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会计人员应在工作所在地(没有工作的在户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六)央企及其它会计人员管理?
1.中央机关和央企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属于国管局管理。
2.军队(解放军)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归总后勤部管理。
3.武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归武警管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总公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归国管局管理,北京路段归北京市管理。
(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或评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二十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八)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问题?
1.信息采集的工作是持续进行的,以前年度没有进行信息采集,今年也可以做。
2.本人在信息采集系统填报提交后,一直未审核通过,请联系提交的区财政局会计科。
3. 信息采集已经审核通过后,如信息发生变化,只能变更:姓名、身份证、全日制最高学历或学位、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是否在岗信息、会计职称变更。
4. 信息采集已经审核通过后,可以修改:账户登录密码 、手机号码 、邮箱、 民族。不可以修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各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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