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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答疑精选┃房产税有一部分房产从从价变为从租,如何进行税源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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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2: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开发区税务
标题: 每周答疑精选┃房产税有一部分房产从从价变为从租,如何进行税源采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2MjY4NA==&mid=2652076573&idx=3&sn=2f786e1a581d3ce69530795925a6ef6d&chksm=844fa00eb3382918e32cb608e62278dfcf5209c37a3d8f5d49632a38c4163ac8cb974c663bc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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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0-2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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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广大纳税人提供时效性、需求性、实用性强的涉税热点问题,北京开发区税务推出【每周答疑精选】专题。欢迎您关注北京开发区税务微信,解决涉税疑问。


房产税有一部分房产从从价变为从租,如何进行税源采集?
答:(1)出租的房产,在房产税基础信息界面点击对应房源后方【维护明细信息】,点击【变更】,填写“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和“其中出租面积”,变更时间选择房屋交付出租当月后点击【保存】,开始从租计征;
(2)首次新增从租信息,需要点击界面左上角“从租计征”维护对应出租信息,点击【新增】,填写“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申报租金收入”,如果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点击【增行】进行维护,点击【保存】完成从租计征信息采集;如果需要对已采集的从租信息进行修改,点击【变更】,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3)如果房屋停止出租,则在维护明细信息界面,点击【变更】,将“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和“其中出租面积”改为零,变更时间为房屋停止出租当月后点击【保存】,恢复从价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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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开发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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