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09
  • Tax100会员 33665
查看: 588|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税所字〔1999〕17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4 10: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7MVRj3BPQdyNdWRNcHphh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税所字〔1999〕17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税所字〔1999〕17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08-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内税所字〔1999〕17号

【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本文自2011年8月31日起全文失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国家下放给地方管理的我区煤炭企业名单如下:
  平庄矿务局
  大雁矿务局
  宝日希勒矿务局
  扎赉诺尔矿务局
  霍林河矿务局
  内蒙古煤管局本部
  内蒙古煤炭供销公司
  上述企业自1998年8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税款(含累计欠缴所得税)就地缴入地方金库。煤矿企业下放后,各级国家税务局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交接过程中,应主动与地方税务局加强联系、积极协作,共同作好交接工作。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